關于技能實習生制度
更新時間:08-24 , 2016 / 3480 次閱覽
(1) 什么是外國人技能實習制度
技能實習制度就是在最長3年的時間內技能實習生在雇傭關系下學習并熟練運用日本的產業和職業上的技能等知識。接收方法大致分為企業單獨型和團體監理型兩種以下2。
在團體監理型的情況下注技能實習生進入日本后需參加講座日語培訓和技能實習生有關法律保護所需的講座等在與實習實施機關的雇傭關系下掌握實踐技能等。技能學習成果被認可達到一定程度后可變更為“技能實習2號”以下3技能實習期間最長可達3年。
注企業單獨型也需要參加講座但講座時間不同。
(2) “技能實習”在留資格的4個分類
新的外國人技能實習生接收方式分為下列兩種類型。
企業單獨型由日本的企業等實習實施機構接收海外的當地法人、合資企業和客戶企業的職員實施技能實習
團體監理型由商工會和中小企業團體等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團體監理團體接收技能實習生在旗下企業等實習實施機構實施技能實習。
上述兩種類型根據技能實習生所從事的活動內容又分別分為入境后第1年掌握技能等活動和第2、第3年熟練所掌握的技能等活動作為應的在留資格在“技能實習”上進一步分為4類。
入境第1年 入境第2·第3年
企業單獨型 在留資格“技能實習1號-A” 在留資格“技能實習2號-A”
團體監理型 在留資格“技能實習1號-B” 在留資格“技能實習2號-B”
(3) 轉為技能實習2號
技能實習生在技能實習1號活動結束時凡通過有關轉入對象工種和作業技能鑒定基礎2級等考試合格的并且變更在留資格許可獲準后可以轉為技能實習2號。在這種情況時必須在以技能實習1號掌握技能等實習實施機構的同一機構而且對同一技能等從事熟練掌握活動。